国务院评审药品招标上海闵行模式 或将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10-06-02     来源:
   药品招标“闵行模式”争议中前行 
  独家配送或殃及中小医药流通企业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独家获悉,获得高层领导批示后,已试行近5年的上海“闵行模式”可能于6月10日前后由国务院医改办组织专家评审,若评审通过,有可能正式宣布逐步向全国推广。
  接近国务院医改办的人士向本报透露,3月底,参考此前国务院系列调研,高层已批示该模式;4月,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组织相关负责人赴上海闵行调研考察并再次形成调研课题。
  目前,概括总结闵行模式的调研课题已进入最后整理阶段,并将于6月中旬最终完成。
  独家配送的“闵行模式”
  “闵行模式”的推出也是无奈之举,2005年,上海以市为单位进行招标,由于涉及医药商业回扣等灰色链条,闵行区多名医院院长先后落马。当年,针对当时医药采购过程中矛盾突出的商业贿赂问题,上海市闵行区对中标药品实行联合遴选,由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同一品规只选择一家生产商和一家配送商。
  闵行当地卫生部门公开的数据显示:“闵行模式”推行后,2005年8月至2008年12月,全区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68.65元,与改革前相比减少12.93元,降低15.85%,分别相当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62.17%、全国的83.20%;出院患者平均药品费2103.57元,比改革前减少181.31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引进第三方结算等现代物流模式,变革过去的医疗机构采购制度,闵行在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医院回款问题上的探索成效也引人注意。
  “医院欠药厂钱不是秘密了,越大的医院欠得越多,时间也拖得越长,半年算是好的,经常一年多了也收不到款。”国内某知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企业主要品种都供货给三甲医院。
  但闵行区通过第三方结算的流程改造,与供应商链接物流体系,不仅使医院10天回款成为一大特色,更挖掘出物流的“第三利润源”,成为医疗机构资金补偿的重要渠道。
  资料显示,2008年,闵行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成本从改革前的8.2%降到4%,仅相当于全国平均药品采购成本的35%。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国家对“闵行模式”的肯定,也正是希望在医改最为艰难的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有所推动。
  但是,“闵行模式”独家配送的特殊招标采购模式仍然引发业内颇多微词。有观点认为,该模式以高度“集中”之手替代“市场”竞争有些矫枉过正,既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也不具备在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全国各地推广的可能。
  渠道之争
  “闵行模式”是否在移植到其他地区后仍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比这更现实的问题还有,“闵行模式”对于医药配送的“唯一”选择,将对医药流通企业乃至上下游产业链产生怎样的影响?
  “商务部刚开了‘药品流通方式座谈会’,主要议题就是讨论‘闵行模式’对医药流通的产业影响。”参会的某知名医药流通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全国大的医药流通企业全都去了,意见非常不统一。”
  据该负责人介绍,反对意见认为,虽然目前行业集中度确实很低,但“闵行模式”的垄断行为不仅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可能带来更大的行业发展困境。
  “闵行只是一个区,现在是当地卫生局作为招标采购主体,指定配送商和生产商,如果放到全国,几千个区是不是需要几千个卫生局来做这件事,政府管得太多,人为造成商业流通企业之间不公平的竞争,对企业不公平,而且又怎么能保证不会滋生新的腐败?”某商业公司负责人谈道。
  反对者还认为,由于模式提倡的“一品、一规、一厂、一商”,缺乏行业竞争,对各自上下游的议价权必然大大增加,反而有可能造成渠道价格的虚高。
  记者随后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了解到,目前,中小医药流通企业和民营物流企业对于这一模式反对声音最大。
  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受商务部委托,他们正在汇总企业意见,以便商务部下一步研究如何理顺医药商业流通方式。
  而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随后的争论会越来越激烈。”有行业专家即指出,“闵行地区医药流通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已经达到了前三家占90%,强烈反对是必然的。”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此前曾专门做过“闵行模式”的调研,她认为,“闵行模式”通过药品流通体制的再造真正解决了医药分离的问题,按照现代流通的理念实现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本流四流的分离。
  “现在最需要的不是钱,而是一点理想和觉悟,以及交出灰色权利和利益的勇气与决心。”有受访者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