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分销层次不能解决药品价格“虚高”
发布时间:2010-06-11     来源:
    从医药分销的发展势头来看,未来市场将进入“寡头时代”。上海医药(601607.SH)副总裁葛剑秋在接受采访时,纠正了本报记者的一个提法。“我觉得如果未来形成三寡头的局面,应该不是上海医药、中国医药和九州通,而是上海医药、中国医药和华润医药。”
    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不同的是,国资背景帮助上述三家企业实施并购过程中,拥有同种话语权、遭遇更少阻力;而雄厚的实力,更是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拥有吸引力。
    然而,问题随之而来,分销层次的减少能否把虚高的药价真正降下来?在上周召开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第二届健康高峰论坛上,北京大学教授顾昕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
    湖南长沙市湘雅第二附属医院,将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卖到了213元。实际上,位于四川的制药厂没有赚到钱,而湖南当地批发商对外批发的价格仅有30元,也非暴利。
    但到了医院环节,进货价格竟然达到了185元。由于该药没有参加集中招标,因此,该药在湖南以指导价的形式销售,为136元。而在全国各地,芦笋片的招标价格为:广东江门190元,山东济南115元,黑龙江160元,河南133元。
    从批发到政府招标,实际成为加价幅度最大环节。这最高600%的加价幅度,是如何产生的呢?顾昕觉得需要考究的是招标价制定者,那些来自各大医院的专家们,由于这些专家是高价药品销售的获益者,因此,他们很难在药品招标价格的制定上,倾向于低价。
    以“卖药为生”的医院,也会首选贵药,10元加价15%和100元加价15%,医院天然会选择后者。
    不论药品分销层次如何变化,从30元批发价到医院185元的进货价之间,药品在进入医院的“最后一公里”成了加价最多的环节,而医院再在185元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形成了213元的最终零售价。
    差价的构成,顾昕表示,按照惯例,50%用以打点医生或医院,40%为各级医药代表吃下,10%则是各种开票成本。对于医院来说,仅15%的医药加成是不够各大医院维持运营成本的。
    而医院对高价药的选择,产生了逆向淘汰,即让制药企业在招标时,不断把药价抬高,只有价格高了,才有医院愿意“代为销售”。低价药不能中标的情况,导致很多药企变换剂型,改头换面来年再以高价参与竞标。这种改换剂型、名称的局面,前些年也直接导致了国内药品注册的混乱。
    顾昕认为,药品价格虚高的成因并不是制药和分销两个环节能够解决的。国内药品招标制度,各大制药企业针对医院医生高额营销成本,以及医院卖高价药的冲动,才是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的最根本原因。
    而制药和分销环节由分散走向集中的过程,只会让药企公关手段升级,从公关医生到公关医院;从简单的回扣升级为赞助出国考察、赞助国内学术会议、赞助科室科研经费等。
    一位国有制药企业的销售总监就表示,事实上,跨国公司已经将营销公关活动升级为后者,而国内制药企业的公关手段还停留在比较简单的阶段。
    至于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顾昕认为,在于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管制,“所有民营医院的价格都比公立医院低,这就是很好的佐证。”
    而向寡头集中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分销商议价能力的提高,会不会抬高药品价格?对此,分销商觉得不会,药品销售层次从原来的四五层变为现在的一两层,环节在压缩,成本在降低。但药品生产商却不这么认为,一位国有制药企业的销售总监就表示,价格上涨是一定的,不过,“利润最厚的环节始终是医院销售环节,生产和分销,实际原先的利润都很薄”。
    分析师观点
    黄丁毅 第一财经研究院
    我国医药商业由“分散”走向“集中”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则是加速这一进程的重要推手,但这一制度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和不完善之处,且公立医院改革尚在摸索之中,再加上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其实并没能很好地实现“优胜劣汰”这一初衷。身处这种混乱的市场环境,短期内,估计多数中小物流企业可能不会如想象中一样迅速消亡。对于部分具有局部网络优势的中小流通企业来说,未来的发展也许还会与大企业形成互补,取得一定的地位和机会。
    郭凡礼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
    虽说对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流通企业的筛选国家并未出台统一的标准,但总体来看,还是要从流通企业的规模、覆盖范围、服务能力、硬件设施条件及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筛选。这样的话,显然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及地区性龙头企业有利。
    对于中小流通企业的结盟我比较赞同,在国药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不断向下渗透的过程中,中小流通企业“抱团取暖”,实行结盟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发展必需的。但是这种结盟应该充分发挥各家优势,合理分配业务,平衡利益,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之上,将各种不同的企业文化融为一体,以进一步控制终端为目的,辐射更多的地区。此次中小流通企业结盟与市场形势的转变有直接的关系,如今也有一批“试水”企业,如果“联盟”这种形式最后能够成功,那不仅会影响当地的医药流通企业格局,可能还会引发业内新一轮的市场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