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仿制药升级新路径 走国际化策略
发布时间:2010-12-21     来源:

  生意社12月21日讯 把握住未来5年的难得机遇,实现从仿制药大国到仿制药强国的转变,是中国制药产业的一大重任。
 
  中国企业实现仿制药国际化的路径至少存在两个方向:一是把握世界专利药到期高峰机遇,提高质量标准,进军欧美高端市场;另一方面是开拓包括抗疟疾、结核、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招标采购,进驻非洲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市场
 
  在整个国际仿制药市场呈现急剧膨胀的态势下,产能过剩、药品同质化竞争加剧的中国如何把握机遇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搭建国内外交流平台,由中国药学会和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以下简称“中国药促会”)主办的“中国仿制药业国际发展战略研讨会”日前在上海召开,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国际药物采购机制组织在内的多名国际组织专家、国内研究机构代表和医药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参会代表达成了一个共识——中国企业大力发展仿制药,实现国际化的路径至少存在两个方向:一是把握世界专利药到期高峰机遇,提高质量标准,进军欧美高端市场;另一方面是开拓包括抗疟疾、结核、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招标采购,进驻非洲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新增长期
 
  仿制药市场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013年全球仿制药市场容量预期将高达2500亿美元,预计增长率为13%。”艾意凯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陈玮表示。
 
  市场的快速增长源于多方面的因素。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指出:“发达国家医药卫生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升高,政府通过鼓励仿制药的使用来降低负担。”事实上,发达市场(包括美国、德国和英国)的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刺激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大量药品专利到期给仿制药带来机遇,“预计从2010到2014年,将有总值2090亿美元的专利药到期,给仿制药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林建宁表示。

  业界普遍相信,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将成为仿制药市场新一轮的增长点。除了中国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以及卫生总费用的持续增加,多种政策因素共同推动中国本土仿制药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林建宁认为:“基本药物制度正在稳步推行,而基本药物中绝大部分是仿制药品;由项目付费到总额预付制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具备较好治疗成本-效果比的国产仿制药有利;趋向‘取消合资外资企业专利到期药品的超国民待遇’的药品定价改革,有益于提升国产品牌仿制药的竞争优势。”在他看来,中国仿制药市场将出现三大发展趋势:“第一是高质量趋势,最终国内会产生一些高端的仿制药巨头;第二是抢首仿药的趋势,这种趋势会使我们的市场集中度提升;第三是国际化提升,仿制药国际化进程会加快,将逐步走进国际主流市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综合部主任许铭认为:“未来5年,整个仿制药产业将会赢来一个新的增长期。”但他提醒国内的仿制药企业,将面临来自三个层次的竞争:第一个层次是来自非品牌仿制药的竞争,产业结构和中国非常相似的印度会对我国形成挑战;第二层次是大型的生产品牌仿制药的企业,我们要进入高端市场,会面临来自于第二团队的这种竞争;第三个层面的竞争对手,主要是那些以原研药为基础的跨国企业,随着大量的重磅专利药到期,他们会大举进入仿制药领域。
 
  国际化策略
 
  在仿制药领域,国内外市场正显现多方博弈的特征。对于中国而言,尽管是一个医药大国,但同时也面临着同品种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能过剩、重复生产严重,以及缺乏对国际准入条件的了解、药物品种进入国际市场没有重大突破、普遍缺乏通过国际认证的产品和国际市场运作的经验等一系列问题。对此,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提醒国内企业,要关注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地区的用药需求,“这些地方的制药业还非常不发达,长期受到缺医少药和严重急性传染病、慢性病的困扰。为了缓解这些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发展基金和联合国相关机构,都为非洲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采购并免费提供当地人民急需的药品。推动中国的制药业提高质量标准,参与国际招标,利用现有产能走向国际市场,实现我国医药产业从国内产业向国际产业的战略性转移,显得非常有必要。”
 
  事实上,包括全球抗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GFATM)、全球抗结核药品管理中心(GDF)、联合国国际药物采购机制组织(UNITAID)、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已纷纷向中国企业伸出橄榄枝,希望能帮助国内企业更多地了解相关国际采购与认证程序,以协助企业开拓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同时满足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用药需求。
 
  在国际社会普遍认同中国所拥有的“原料药基础坚实,大多拥有基础设施、批量生产能力,药品和诊疗费用低”的优势之下,为了更顺利地通过相关认证与国际招标,联合国国际药物采购机制组织的专家建议中国企业要“了解国际质量体系;开发新型原料药或药物制剂成品创新;与现有仿制药生产商建立合资企业;对高负担国家本土生产商考虑技术转让或成立合资企业。” (记者 康义瑶)